中央批准,开除吴英杰党籍

中央批准,开除吴英杰党籍

廉琴音 2024-12-10 行业新闻 29 次浏览 0个评论

贯彻落实党中央新时代治藏方略不力,严重影响西藏高质量发展,助长贪腐问题滋长;利用职权为亲属谋求特殊待遇;非法收受巨额财物……

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12月10日消息,十四届全国政协原常委、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原主任吴英杰被开除党籍、公职,涉嫌受贿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

中央批准,开除吴英杰党籍

吴英杰 资料图

吴英杰出生于1956年12月,山东昌邑人,在西藏工作多年,担任过西藏自治区政府副主席,自治区党委常委、宣传部部长、自治区政府常务副主席,自治区党委副书记,自治区党委常务副书记等职务。

2016年至2021年,吴英杰任西藏自治区党委书记,此后担任第十三届全国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。2023年3月,他任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常委、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主任。2024年6月被查。

“双开”通报显示,吴英杰丧失理想信念和党性原则,背离初心使命,贯彻落实党中央新时代治藏方略不力,大肆插手工程项目,徇私谋利,严重影响西藏高质量发展,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,助长贪腐问题滋长,破坏政治生态

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违规接受宴请;

组织意识淡漠,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;

廉洁底线失守,收受礼品礼金,利用职权为亲属谋求特殊待遇;

违规干预执纪执法;

家风不正,对家属失管失教;

把公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,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,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。

吴英杰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、廉洁纪律、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,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,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、不收手,性质严重,影响恶劣,应予严肃处理。

依据有关规定,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,决定给予吴英杰开除党籍处分;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;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;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,所涉财物一并移送。

来源:长安街知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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